永政综〔2019〕47号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永定
第一中学科技艺术馆项目用地供地的批复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划拨龙岩市永定一中科技艺术馆项目的建设用地的请示》(永中综〔2019〕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土地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凤城街道西北社区居委会原人民武装部国有土地面积0.4592公顷,并以行政划拨方式将该0.4592公顷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你校,作为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科技艺术馆项目的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具体供地手续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供地后的土地建设必须符合有关规划,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