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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物价局关于《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7年12月19日 15:25来源: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量:2044

鉴于近年来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适当调整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规范收费行为。在综合考虑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运营实际、社会承受能力、毗邻地区比价关系和采纳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等基础上,区物价局制订了《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纸质材料传真至0597-3350638,邮件请发送至yd5832663@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永定区物价局关于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龙岩市永定区物价局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标准。16座以上(含16座)车辆每辆次20元,15座以下(含15座)车辆每辆次10元。

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根据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和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文件依据、定价形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段和对象、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发票管理。停车场收费人员在收取停车费时,应当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认真做好收支台帐,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等基本情况报送区物价局。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三)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对送客和即开即停车辆。

六、执行期限。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

附件2

 

永定区物价局关于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投资4692万元建设永定土楼景区生态停车场,停车场面积80235平方米(其中:初溪景区停车场面积22585平方米,洪坑景区停车场面积37781平方米,高北景区停车场面积18187平方米,中川景区停车场932平方米,南溪景区停车场750平方米),共865辆停车位(其中:初溪景区停车场停车位274个,洪坑景区停车场停车位392个,高北景区停车场停车位141个,中川景区停车场停车位32个,南溪景区停车场停车位26个)。2015年12月29日《龙岩市永定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永价综〔2015〕55号)核定了收费标准,即16座以上(含16座)车辆每辆次15元、15座以下(含15座)车辆每辆次8元。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实行上述收费以来,对保障游客停放车辆安全、维持停车秩序和保证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鉴于永定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和规范收费行为。一是土楼公司增加了投入和完善停车场设施设备。近两年来该公司增加投资915万元,新建初溪游服务中心停车场和增加各景区停车场智能化管理设备及停车场IP公共广播系统,从而增加了停车场经营成本。二是适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要求。2017年5月1日起执行的《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龙政办〔2017〕106号),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对象等提出新规定。三是土楼景区停车场收费收不抵支。经对该公司2015年1月-2017年10月景区各停车场收费成本调查结果,近3年停车场收费收入平均55.76万元,支出198.20万元,收支対抵亏损142.44万元,收费标准偏低。四是收费标准比毗邻地区低。现行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标准为15座以下(含15座)车辆每辆次8元、16座以上(含16座)车辆每辆次15元,均比连城的冠豸山风景名胜区停车场收费标准12座以下(含12座)车辆每辆次10元、12座以下车辆每辆次20元和武平的梁野山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车(9座以下)每辆次10元、中型车(10-19座)每辆次15元、大型车(20座以上)每辆次20元低。

二、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调整前后对比情况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和《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龙政办〔2017〕106号)规定,结合社会反映、社会承受能力、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成本调查情况和与毗邻地区比价关系,适当调整和规范土楼景区各停车场收费方案。一是拟调整收费标准,即由现行16座以上(含16座)车辆每辆次15元调整为20元、15座以下(含15座)车辆每辆次8元调整为10元,与冠豸山风景名胜区和梁野山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基本持平。二是增加免收费对象,即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对送客和即开即停车辆。三是增加收费公示规定,即要求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根据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和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文件依据、定价形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段和对象、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增加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即要求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认真做好收支台帐,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等基本情况报送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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