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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9年04月10日 10:18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量:726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办工作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文字功底较好(文秘专业优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办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948-4月19(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报名:龙岩市永定区凤城东大道交通大楼交通运输局803党办。

网络报名:邮箱DB5938313@163.com

联 系人:卢女士(15959285455)

(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1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网络报名的将上述材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DB5938313@163.com),无违法、犯罪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考察其文秘工作能力,择优录取。笔试时间:2019423,笔试地点: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

四、 聘用管理

1.经笔试、局党组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对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我局《劳动用工聘用合同》管理考核办法,基本工资2000/月,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的薪酬制度。

3.永定区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阶段只发基本工资),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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