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23号)、《福建省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炭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产能办〔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以下7个煤矿列为2017年度我区关闭退出煤矿:
一、永定县石灰坑煤矿有限公司石灰坑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6〕F153,安全证许可井口3个(主井+450、副井+480、风井+458)。
二、永定县六里亭煤矿有限公司六里亭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5〕F131,安全证许可井口3个(主井+310、排矸井+347、风井+413)。
三、永定县竹子山煤矿有限公司山子尾严德芳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5〕F173,安全证许可井口2个(主井+480、风井+515)。
四、永定县青溪煤矿有限公司青溪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5]F128,安全证许可井口2个(主井+313、风井+373),1个技改风井+383。
五、永定县石螺岐煤矿有限公司和兴石螺岐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6〕F155,安全证许可井口2个(主井+485、风井+516)。
六、永定县郑坑煤矿有限公司郑坑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6〕F172,安全证许可井口2个(主井+545、风井+590),1个技改风井+567。
七、永定县中湖煤矿有限公司郑坑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安全许可证证号:(闽)MK安许证字〔2006〕F164,设计井口2个(主井+512、风井+512)。
特此通告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