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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龙岩市永定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以此为准)

2018年07月26日 08:58编辑:永定网浏览量:9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期满,应即入学。

三、招生计划

1.班生规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文件规定,小学教学班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

2.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①实验小学:6个班;

②城关中心小学:6个班(含书院小学1个班);

③胡文虎小学:4个班;

④龙凤小学:4个班;

⑤城东小学:6个班;

⑥第二实验小学:4个班。

(2)农村小学招生计划,根据各乡镇实际生源、办学规模制定。

四、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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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体育路至九一路以东、九一路至体育路口以北和南门街至南门桥头以东、南门桥头至东门桥头沿河北路以北(含东坊社区、西北社区及南郊社区部分区域);风景桥沿龙晟路到龙凤商业街6号以西南,至东门桥的龙凤社区部分区域。

2.城关中心小学招生区域:体育路至九一路以西、九一西路以南和南门街至沿河北路路口以西、沿河北路至南通路路口以北、南通路以东、沙岗路至沙岗桥头以北区域(含南郊社区及西北社区部分区域)。书院小学招生区域为书院社区区域。

3.胡文虎小学招生区域:南门桥头至电力大厦沿河北路以南、南通路以西、沙岗路至沙岗桥头以南,沙岗桥头至长化路周边区域(含南郊社区的部分区域及金凤社区、长化社区、下坑社区、大园社区)。

4.龙凤小学招生区域:龙角社区、龙凤社区区域(不含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5.城东小学招生区域:大洲社区、仙峰社区、东兴社区区域。

6.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原城郊中心小学招生区域。

五、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录取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按条件分批次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一批:

①持有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②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③部分原住民子女:今年延续以往原住民子女照顾政策,可自主选择到招生区域小学或原照顾政策安排的小学报名,只限报一所(部分原住民子女特指因政府拆迁至东兴社区、大洲社区的东坊社区原住民子女;西北社区因政府拆迁安置的部分原住民子女;被划片至胡文虎小学招生区域的部分南郊社区原住民子女)。

从2019年起,严格按划片进行阳光招生,一律取消原住民子女照顾政策。

第二批:持有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永定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无房产、无户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已购房但未实际入住、有房无证但实际入住人员的子女;租住公租房人员的子女。

第五批: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凤城街道《居住证》,或从业且居住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2.户籍要求

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生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区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若迁入时间在2018年5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城区有富余学位学校报名就读(下同)。

3.房产要求

 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发票以及能证明实际入住的有效票据(如水、电开户及交费票据);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示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提供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和水、电开户及交费票据。④公租房的需提供相关文件和合同、租金发票、水电等有关票据。⑤有房无证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建设许可证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及缴交水电等有关票据。

4.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烈士子女、永定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②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

③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⑤在我区城区投资经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子女;入驻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

 5.永定工业园区普通员工子女的认定

  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进入园区就业满6个月以上,由园区企业申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人社局共同认定后的名单交区教育局审定。

 永定工业园区企业员工必须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如发现存在违约(含合同期内辞职再次入职),其子女将取消小学直升城区初中资格,回原籍录取,也不享受转学政策。

2019年起,永定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安排城区就读,必须缴交社保6个月以上。

6.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认定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认定,需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

①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从业一年(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止)以上并能提供相应的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或2018年5月31日前持有凤城街道《居住证》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②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区域所属招生学校登记报名,若第五批次人员超出学位时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需提交的材料(一律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符合“持有凤城街道户籍或房产”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

  ②房产证及水、电开户及交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⑤学前教育登记卡。

(2)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就读报告;

②户口簿;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学前教育登记卡;

⑤凡属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有法律效力的材料。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簿;

租房合同及租住房屋者的房产证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前教育登记卡;

⑤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凤城街道《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经商、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止,登记一年以上)、工商登记信息表和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凭房产证或合法租店协议书等认定)、法人代表身份证、户口簿;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的职工社保发票(办理社保证明由学校网络平台查证)。

(4)部分原住民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房产证及2018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提供关系证明;

⑤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⑥居委会证明。

8.报名登记及调查取证时间

8月10日以前各校公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

(1)第一、二、三批:8月15~16日报名登记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8月17日学校入户调查及到相关单位、部门核实情况;8月18日学校内部整理审核材料;8月19日学校将第一、二、三批预招生名单报送招考办审定;8月20日学校公布第一、二、三批预录取名单。

 (2)第四、五批:8月20日报名登记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8月21日入户调查及到相关单位、部门核实情况;8月22日学校内部整理审核材料;8月23日学校将符合第四、五批条件招生名单报送招考办审定;8月24-25日对有需电脑派位录取的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该批次预录取名单。

8月26日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9月1日报名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凡符合某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建档,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建档的,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区招考办统筹安排到其它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报名登记者,由区招考办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富余学位学校就读。

六、城区以外其它小学招生办法

城区以各乡(镇)小学招生,由乡镇中心小学参照城区招生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各小学要严格按本校招生范围,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根据生源实际组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中心小学校本部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班生额,不得随意招收片区外的择校学生。对流动人口子女,经审查符合就读条件者,应全力安排,若学校班生数超规模的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邻近学校就读,有学位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七、残疾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18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41号)文件精神,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永定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13959096789戴校长)或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路12号,联系电话:13859508005董主任)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八、其他事项

1.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拒绝请托说情,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凡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区教育局和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要对小学“阳光招生”和“阳光编班”实行全程监督。

2.规范招生工作程序

各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资格审查,落实好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3.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及水、电部门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的审核,并出具相关的证明。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政策咨询与解释工作。

九、本方案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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