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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丰豪庭”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2018年11月14日 10:37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量:1811

 关于“永丰豪庭”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龙岩永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永丰豪庭”项目位于坎市镇罗星坝,该项目于2013425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822201321034号),用地性质为:商住。本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用地面积15234.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91.82㎡(地上43517.94㎡、地下3873.88㎡),计容建筑面积42655.28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6398.29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4.5%,绿地率30.1%,停车位183个。 

201810月,我局比对了审批图纸以及龙岩市百成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龙岩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并组织了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为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与原审批不符部分、物业管理用房及其他公共部分进行公示: 

一、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该项目红线内尚有428.92㎡土地未完成征收未交地,该部分地块上原设计为消防通道、绿地。因该地块未建设是由于未交地原因造成且未对项目消防造成影响,我局拟按现状予以核实,且要求业主承诺在完成交地后由根据原设计方案完善建设 

二、公共部分 

2#3#5#6#楼底层公共架空活动、休憩等面积422.29㎡,具体位置如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它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和公开,只能作为休憩、绿化、通道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部分 

根据龙岩市百成测绘有限公司的房产实测,物业管理用房面积83.46㎡,详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公共部分、物业管理用房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1112日至20181120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其规划核实。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金凤大街25号。邮编:364100 。联系电话:0597-5832270,联系人:先生。 

附:1、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2、 2#楼架空层、物业管理用房示意图 

 

 

 

3、3#楼架空层示意图 

 

 

4、5#楼架空层示意图 

  

56#楼架空层示意图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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