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52号及《关于对<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52号的补充说明》永养殖整治办【2018】22号文件。经乡(镇)验收,区级抽验,我区2019年2户养殖场(抚市镇协兴村黃海英88.92㎡和抚市镇东安村聂树明385.37㎡)符合实施关闭猪舍去功能化转产补助,共面积474.29㎡,补助资金14229元,现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6日
公示电话0597-3358858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