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正文

关于永定区免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村的公示

2017年06月16日 14:11来源: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量:1150

关于永定区免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村(居)数调查统计的通知》(闽农地联〔2017〕2号)精神,对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造成一些城郊村、重点项目落地村存在“无地”可确的村,可申请不进行土地确权。我区西溪乡硕杰村已向西溪乡人民政府书面申请,经西溪乡政府核实,由区土地确权办确认,现根据《关于西溪乡硕杰村不参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请示报告》(西政[2017]154号),拟同意西溪乡硕杰村免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6月16日至6月23 日止,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永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反映,联系人:吴龙福 0597-3358889。




                    永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网友评论